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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禁止使用餐所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告知书

    信息发布者:wn18293919293
    2019-02-23 16:21:12    来源:西和县畜牧局   转载

    关于全面禁止使用餐所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告知书

    西和畜牧发布 


    关于全面禁止使用餐所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告知书


    全县广大生猪养殖业主:


    餐厨剩余物(泔水)含有多种细菌、病毒、寄生虫(卵)等病原微生物,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极易导致非洲猪瘟发生和传播,严重危害养猪业,对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和隐患。


    2018年8月以来,我国部分省份相继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疫情,严重威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是非洲猪瘟传播主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有效切断其传播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管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9]12号)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从即日起全县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对之前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的生猪,不得擅自移动,必须改用其他饲料喂养15天后,经官方兽医检测或检疫合格后方能移动或出售。


    全县广大生猪养殖业主是动物防疫责任的主体,要充分认识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危害性和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重要性,主动拒绝、自觉抵制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行为,采用质量有保障、营养均衡、科学安全的配合饲料及浓缩饲料饲喂生猪。


    希望全县广大生猪养殖业主知照执行,对不听劝阻,在1月18日后仍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业主:一是官方兽医一律不允许出具生猪产地检疫证明,其饲喂的生猪一律不得入场屠宰、一律禁止出售;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可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三是若因此引发非洲猪瘟疫情或因此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养殖场(户),将不予强制扑杀补助、不享受养殖产业支持政策,并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西和县畜牧兽医局   


    2019年1月23日    


    @西和畜牧  出品


    监制:刘永才  审核:石芳权  编辑: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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